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
老有所养是民生的基本需求。一段时间以来,山东、河南等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,通过引入市场化经营主体、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、完善照料服务体系等形式,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和安全康养等需求,不断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。当前,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,相关资源配置不断优化,服务网络覆盖面越来越广,各类保障持续健全。不过,如何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、增强服务品质,是当前和今后仍然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。
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,使得农村养老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业的痛点和难点,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高质量实施也提出了新的挑战。农村养老服务业有强烈的需求,但不少农村老人收入不高、身体健康情况不佳以及农村养老设施落后、养老护理人员缺乏等因素,制约着农村养老供给能力的提升。如何补齐短板并有效改善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,成为题中之义。
有必要加大政府对农村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,保障农村的失能失智和低收入老龄人口老有所依、老有所养。数据显示,全国农村地区失能老人数量高达2000万以上,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共同出资方式,来解决投入不足问题,争取在2030年以前,对于农村失能失智老人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。
还应通过购买农村养老服务的方式,在提高政府农村养老投资的利用效率的同时,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。农村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需要巨量的投资,因此提升政府农村养老投资的效率成为解决农村养老难题的关键。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医疗设施、教育资源、人力资源和现有的组织渠道,利用政府购买农村养老服务模式,快速改变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。
以乡村医院为例,鼓励其开办医养结合的养老院,根据其实际服务的失能老人、低收入老人数量,确定政府补贴数额。又如,对于县级职业技术学校来讲,根据该县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实际需求量,政府可每年委托其培训一定数量的专业护理人员,从事该县农村养老事业。对于乡村闲散失能失智老人的护理照顾,应鼓励本村健康人员提供相应服务,政府根据其服务时间和质量提供报酬。
更关键的,是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的乡村组织机构的作用,组织相关人员,承接农村养老服务工作,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。广泛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志愿服务,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积分制度,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,与城市养老专业服务机构搭建“互联网+养老+安全”网络。
制定优惠的税收、财政补贴政策,鼓励民间资本积极投入农村养老产业。农村养老服务产业需求巨大,但不少农村老人的收入较低,限制了其购买能力,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养老产业的投资收益。为此,有关部门可制定相关政策,按照养老服务投资内容,确定不同程度的补贴标准。
此外,还要发挥家庭在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方面的优势。在政策和宣传引导方面,要为子女陪伴、照顾老年父母提供尽可能多的鼓励,调动全社会支持农村养老的积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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