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保“组合拳”惠及更多劳动者为新就业群体托起“稳稳的幸福”
中国网
2026-09-09 16:38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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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局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9月8日联合印发通知,开展灵活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。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,持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基本医保参保规模,重点提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。

我国将推动超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。在保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,各地可参照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,合理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,缴费年限可以按月累计,每满12个月折算为1年缴费年限。
按照规定,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,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。各地不得把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硬性捆绑。
鼓励平台企业针对稳定接单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推行“个人缴费+平台补贴”的职工医保缴费模式。同时,鼓励各地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。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,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实行月缴,探索按季度、半年、全年预缴的灵活缴费模式。畅通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渠道,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设立医保服务站点,提供参保咨询、缴费指导等服务,推动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,支持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近亲属共享账户资金,便利就医购药、居民参保缴费等应用场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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